2003网站太阳集团科研管理辦法
為規範本院科研工作,加強學術管理,繁榮學術研究,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 學院科研工作的統一組織管理由分管科研副院長負責,科研秘書負責學院科研日常事務管理。
第二條 建立相關學術會議、課題申報、報獎信息、成果鑒定結題通知、師生科研獲獎信息等信息發布制度,由科研秘書整理彙總後,及時在學院網頁、師生微信群、QQ群等公共平台發布,使全院師生及時掌握了解相關科研信息。
第三條 追蹤科研動态,掌握科研信息,加大對重大項目申報、重要評獎活動、科研平台和基地建設的組織協調工作,有效整合學院科研資源,實現學院科研工作的重點突破。
第四條 強化科研項目管理,落實項目主持人負責制,提高科研項目的及時完結率和優良率。納入學校統一管理的國家及省部級縱向科研項目,結題歸檔資料須複印一份交至科研秘書處留存。
第五條 學院建立每二周一次的學術例會制度,通報教師參加國内外學術會議情況,交流教師科研信息及最新研究成果。學院組織高水平學術會議每年不少于一次,提升學院學術影響力。
第六條 學院每年初統一組織“雲麓教育論壇系列講座”計劃,積極吸引優秀學者來我院講學。學院專任教師每年至少為學院研究生開設學術講座不少于一次,内容主要為本人最新研究成果,按學院規定計入科研工作量。
第七條 學院不定期邀請國内外知名專家來我院做學術報告。參照學校相關規定,院士級專家的學術報告酬金标準5000元,知名專家4000元,博士生導師3000元,一般教授2000元。
第八條 鼓勵教師外出參加學術會議和進行學術交流活動,教師外出參加學術活動須履行相關報備手續,并妥善安排好承擔的本職工作。加強青年教師的科研培訓工作,45歲以下的青年教師參加國内專項科研培訓,學院審核後,酌情予以資助。
第九條 每年末及時整理全年學院科研材料,清理學院科研成果,建立學院年度科研檔案。教師個人的年度論著、立項課題、獲獎成果等信息資料需及時在科研秘書處登記入檔,并留存複印件一份。
第十條 科研人員在科研活動中,須嚴守學術道德規範,恪守學術紀律,杜絕學術失範行為。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學院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黨政聯席會通過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