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网站太阳集团教職工勞動紀律規定
為規範勞動紀律管理,提高全員勞動紀律意識,确保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教職工勞動紀律管理辦法》(湖大人字[2010]25号)和學院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章 考勤制度
第一條 管理人員實行坐班制,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輪班制,須嚴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積極、主動、高效完成工作任務。
第二條 除上課集體開會時間外,教師每周須固定安排半天在教師辦公室為學生答疑及輔導。
第三條 各類人員的考勤由院辦公室負責,并按要求向校人力資源處報告。
第二章 例會制度
第四條 根據學校工作安排及本院實際,原則上每雙周二下午為本院工作例會或學術例會時間,工作例會全體成員必須按時到會,學術例會原則上教學科研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都應參加,非特殊情況不得請假。
第五條 例會一般由院長主持,專人負責記錄,參會人員會議期間不得進行與會議無關的活動。
第三章 請假制度
第六條 教職工因病或因事不能上班或值班,必須辦理請假手續,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第七條 請假須辦理相關請假手續,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主管行政院領導審批,報學校備案;請假三天以上、十五天(含十五天)以内由院長審批,報學校備案;請假十五天以上由學校人力資源處審批。
第八條 教職工請假後,因故不能按原定時間上班者,必須辦理續假或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九條 教師外出調研學習或參加學術活動,需向辦公室報告、備案。
第十條 其他請假及工資發放事宜,按《2003网站太阳集团教職工勞動紀律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章 辦公要求
第十一條 保持辦公場所的整潔、安靜,共同維護辦公秩序和環境衛生。
第十二條 愛護辦公設備,勤儉節約,避免浪費。
第十三條 不得占用辦公電話聊天,不得使用辦公電腦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項。
第十四條 加強安全意識,下班時注意關好門窗及電源,做好防火、防盜、防風雨等工作。
第十五條 值班人員要及時轉達公務電話内容,并做好值班記錄。
第五章 其他規定
第十六條 本辦法未涉及到的事項,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學院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學院黨政聯席會通過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