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條以及《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學籍管理辦法(修訂)》(湖大研字〔2021〕22号)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經學校研究生退學學籍處理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對教育科學研究院易紫薇(學号:F1917W0847)在學校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内未完成學業的研究生予以退學處理(見湖大研字【2024】22号)。
因無法聯系到本人,特予公告送達其退學決定書。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滿15日即視為送達。請收到本公告後立即與學院聯系,領取書面退學決定書,于2周内辦理離校手續。
如對學校退學處理決定有異議,自本公告送達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學校學生申訴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逾期視為放棄權利。
聯系人:譚競雄
聯系方式:0731-88823879
教育科學研究院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