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學籍管理辦法》(湖大研字【2012】5号)第五章第二十二條,研究生應在規定的彈性學制内完成學習任務,一般不能延長,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實行2—4年的彈性學制,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實行2—5年的彈性學制。如有特殊情況需推遲畢業者,應提出延期畢業申請,經導師、所在學院同意,研究生院審核批準,可以适當延長學習時間(一般為一年,最長不超過兩年)。如超過正常的彈性學制三個月内未提出延期畢業申請的,取消學籍,作自動退學處理。經研究生院批準延期畢業後仍不能按期畢業者,取消學籍,作自動退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