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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新區教育系統赴外定點2013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發布日期:2012年11月28日  點擊量:

深圳市坪山新區教育系統2012年11月赴外定點公開招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信息

一、招考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招考對象 

2013年畢業的深圳市内外畢業生;

上述人員符合本公告及報考職位所要求條件的均可報考。

(二)招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心理條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職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三)有關要求

1、本公告所稱畢業生均指納入國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計劃并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的畢業生。此類人員若符合招考條件并考試入圍,尚未派遣的或已派遣但未轉正的,報到時必須提供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

2、對報考學曆的要求

報考人員均須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學曆及學士(含)以上學位。

3、對報考專業的要求

報考者應屆畢業所學專業必須與職位要求一緻。如研究生英語專業應屆畢業,如本科所學專業為物理,則隻能報考研究生專業為英語的職位,報考本科專業為物理的職位則不符合要求。專業是否相符可以參考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見附件3)。

4、對報考年齡的要求

最高年齡限制統一為40周歲(即1971年10月31日之後出生)。

5、對教師資格證的要求

非師範類畢業生、碩士及以上研究生須取得職位表要求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教育學、心理學和普通話考試均合格但未辦理教師資格證者,報名時須提供以上三項考試的合格證明,并在辦理聘用手續時提供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2007年11月以來參加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内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4、大學在讀期間必修課和限選課有不及格科目的;

5、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6、2014年及以後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7、現役軍人;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考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法及時間

1、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者請提前下載《深圳市坪山教育系統2012年赴外定點公開招考職員報名表》(見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根據要求認真填寫後帶至現場進行報名及資格審查。

2、報名時間

2012年1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報名地點

北京師範大學學16樓多功能廳。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考1個職位。

2、嚴格按照職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職位要求不符的,考試成績無效,一切後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确無誤,确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造成的後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方法

組織專家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職位要求條件和專業測試情況等,通過查閱資料、面談、專業測試等辦法,按不低于各職位拟聘用名額的6倍确定進入面試人選;若某職位報考者人數少于拟聘用名額的6倍,則該職位所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都列為面試人選。

2、須提供的材料

報考者應提供材料原件供審查人員驗證,并留複印件。

(1)基本材料

報名表(貼照片)、身份證、畢業生推薦表(函)及成績單(加蓋學校“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合格證書或425分以上成績報告單(職位有要求的須提供)、教師資格證書(非師範類畢業生、碩士及以上研究生須提交)、其它獲獎證書、作品等資料,職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均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①留學歸國人員資格審查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的,可以憑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臨時證明》接受資格審查;未畢業的,資格審查時必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的證明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确認書;所有留學歸國人員通過考試、考察和體檢後,必須憑《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

②國内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按國内院校畢業生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供國内院校出具的相應證明。屬國内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曆學位評估意見書》。

③軍隊院校地方班畢業生報考的,需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證明。

3、其他要求

(1)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審查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不予進入面試,弄虛作假者取消報名資格,5年内不得參加深圳市公職人員招考。

(2)報考人員須本人按時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

(3)資格審查隻是對報考人員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審查結果以市、區人力資源部門辦理聘用手續時為準。

(4)經審查合格的,确定為進入面試人選,審查不合格的,不予進入面試。

4、入圍面試人員将以電話形式告知,同時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将在北京師範大學就業指導中心網站(http://career.bnu.edu.cn/default.aspx?cati=168)上公布。入圍面試的考生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點領取《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具體安排見《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常設崗位工作人員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形式及面試組織

面試由坪山新區組織人事局負責組織,坪山新區公共事業局具體落實。面試的具體形式見面試通知書。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及面試通知書(兩證缺一不可)參加面試。

(三)面試合格線為60分。所有考生面試結束後,對面試合格的考生依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各職位根據拟聘用名額的3倍确定入圍筆試人選;若某職位進入面試人數少于拟聘用名額3倍,則該職位所有面試合格的人員都列為入圍筆試人選。

(四)成績公布。面試成績及入圍筆試人員名單、筆試相關事宜在面試結束後當場公布。

四、筆試

筆試委托深圳市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坪山新區組織人事局不組織或委托組織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

(一)筆試時間及地點

2012年12月1日上午9∶30-11∶30

具體地點及要求見面試成績公告。

(二)筆試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考職員的筆試類型為教育類,筆試科目為教育學和心理學。

筆試内容及大綱可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查詢,或撥打咨詢電話:0755-83776655。

(三)确定入圍拟聘人選

筆試結束後,按照面試、筆試成績5∶5的比例加權合成總成績。根據各職位拟聘人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等額确定拟聘人選。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确定為拟聘人選。同一崗位筆試考生人數少于拟聘人數的3倍且拟聘人數不少于2人的,相應削減該崗位的拟聘名額。

筆試成績及總成績考生可在2012年12月7日16:00後,登陸坪山新區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psxq.gov.cn)查詢。

五、考察、體檢、公示、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一)考察

考察内容為拟聘人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适應所報考職位的相關情況,并對拟聘人選的資格條件進行複審。經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經考察後确定入圍體檢人選,赴深圳體檢事宜将另行通知。

(二)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拟聘資格。

體檢由坪山新區組織人事局組織,公共事業局具體落實。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另行通知。體檢标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三)公示

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拟聘人員名單,在坪山新區政府在線網站公示7天。

(四)辦理聘用備案手續

拟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經查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号)等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辦理聘用手續,所聘人員按我市新出台的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拟聘人員無正當理由1年内(從筆試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拟聘人員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簽訂聘用合同

對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人員,用人單位與其簽訂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員拟調離該單位的,視為違約,單位可以不予辦理調動手續。

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試用期結束,聘用人員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内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按規定辦理解聘手續。

七、其他事項

(一)招考相關資格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2年10月31日。

(二)應屆畢業生2013年7月30日前須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三)對于外語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外語等級要求參照職位表中全國大學英語相應等級水平。

(四)對在招考過程中違反我市職員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将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六)拟聘人員畢業後憑報到證統一到坪山新區組織人事局報到,由公共事業局安排到區屬中小學校,不服從安排者不予聘用。

(七)招考查詢網址

1、深圳市考試院網站

http://www.testcenter.gov.cn/

2、坪山新區政府在線

http://www.psxq.gov.cn

(八)聯系電話

深圳市坪山新區公共事業局:(0755)84622937;

深圳市坪山新區組織人事局:(0755)84622960。

(九)本公告由坪山新區組織人事局負責解釋。

 附件:

1.深圳市坪山新區教育系統2012年11月定點公開招考職員職位表

2.深圳市坪山區教育系統2012年11月定點公開招考職員報名表

3.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專業目錄

報名表(網絡版).doc

職位表(網絡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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