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單位簡介
青島大學是山東省重點建設的綜合大學。位于美麗的海濱城市青島,坐落在黃海之濱、浮山之麓,依山傍海,風景秀麗,是讀書治學的理想園地。
學校有91個本科專業,涵蓋文學、曆史學、哲學、理學、工學、醫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教育學、藝術學等11大學科門類;7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35個博士學位授權點、178個碩士學位授權點、17種專業學位類型,其中專業博士學位1個;國家級重點學科2個,省部級重點學科36個,山東省“十二五”重點學科20個;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1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3個、中央與地方共建高校基礎實驗室與特色優勢學科實驗室14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30個。設有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國家華文教育基地。
根據《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發[2006]23号)、《關于2012年度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2]14号)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人才隊伍建設的需要,特制定如下公開招聘方案:
二、招聘崗位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12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結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98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彙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身體健康。
(二)崗位條件
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彙總表》(附件1)。
(三)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sdhrss.gov.cn和青島大學人事處網站面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應聘教師崗位人員可采取現場報名、特快專遞或發電子郵件等形式報名,電子郵件标題格式為:應聘崗位+姓名;應聘輔導員崗位和教輔人員崗位人員采取現場報名或特快專遞的方式報名。
報名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等複印件、青島大學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可登錄青島大學人事處網站人才招聘欄目下載)。
報名時間:自信息發布之日起至2012年11月26日
2、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需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三)考試
根據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經批準,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簡化程序直接面試的方式組織,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初級崗位的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主要内容為崗位相關專業的基礎知識,筆試總分100分,學校根據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确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标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規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确定。面向博士和高級崗位人員的招聘崗位按報名實有合格人數确定面試人選。
2、面試
面試采取試講、答辯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理論素養、科學研究能力及教學水平等。面試總分為100分。對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和簡化程序的崗位,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核體檢範圍。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後當場公布。
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計劃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選。
(四)考核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數1.2倍的比例,确定進入考核體檢範圍人選,并依次等額組織考核體檢。對考核體檢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可從其他進入同一崗位考核體檢範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考核根據實際請況,采取核對身份、個别談話、查閱檔案、召開座談會等形式,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确等進行複審。
體檢原則上在省級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拟聘用人員,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确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國家、省、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青島市甯夏路308号青島大學人事處(辦公樓235室)
郵政編碼:266071
聯系人:韓老師陳老師
聯系電話:(0532)85951142
電子郵箱:該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郵件插件保護。要顯示它您需要在浏覽器中啟用JavaScript。此郵件地址受spam bots保護,需要使用 Javascript 功能來查閱。
七、其他
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12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2〕14号)的相關規定執行。)